可惜的是,尽管波士顿研究有细腻的方法学与研究设计,仍然无法将其结果推广到一般的情形。原因在于下列几个理由。第一,只有47 个病患完成这为期两年的计划。因此众多的比较结果,其实都只是根据每种治疗组中大约20位的个案而来。第二,两年后就停止收集资料了。很多经验丰富的精神分裂症病患的治疗师认为,两年的时间仅能算是刚开始进入治疗中期而己,况且精神分裂症病患难以融入心理治疗是众所皆知的。再者,要求治疗师坚持运用表达性或支持性的治疗模式,会造成人为因素的干扰。对精神分裂症的心理治疗而言,弹性比什么都重要。如同第四章里所强调的,在自然情境中,心理治疗师在表达性与支持性治疗之间来回穿梭,端看病患当时的需要。
后续的研究者,在不知治疗师施行何种治疗的状况下,只籍由录音带的文字纪录分析实际的治疗过程。结果发现“治疗过程之间的差异,具有重要且特定的效果”,推翻了原先认为两组之间的差异微乎其微的结论。而且经由获评为技巧精湛的治疗师进行动力式探索治疗后,病患无论在整体精神病理学、对疾病的否认,或是迟缓与情感淡漠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善。
最后,在解释波士顿研究时,需要考虑到研究的要求与实际临床情境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差异。临床上,让一位心理治疗师愿意投入可能长达一生的时间来治疗一位精神分裂症病患,无论是意识的或潜意识的动机,都是神秘且很个人的。然而,在科学上严格要求随机分派病患给治疗师的大规模研究中,忽略了治疗师与病患选择彼此的力量,而这个因素对心理治疗成功与否的贡献程度,唯有深度探究个别个案才能够了解。
在后续的报告中,阿德森坦承要让精神分裂症病患长期参与心理治疗是相当困难的。他注意到无论是在他自己的或别人的研究里,当研究设计是随机分配的时候,就有大约三分之二的病患会退出心理治疗。冈德森仔细地检查波士顿研究的资料,想藉此了解那些能够持续接受心理治疗的病患的典型特征。他很惊讶地发现,他们的特征竟是社交孤立、情绪淡漠与内在失序混乱。然而,跟退出组比较起来,他们有更稳定的角色表现。他也注意到退出的比率受到医院内部规范的影响。举例而言,在该研究中,荣民医院的病患较有可能会退出研究,而麦克连医院则否,原因在于该院视心理治疗为标准治疗的一部分。冈德森结论认为长期住院对病患的参与有帮助。当他根据病患所接受的是现实适应、支持性心理治疗或探索性、洞识取向心理治疗来分组时,他发现情绪疏离、思考障碍且对自己的病况保持乐观看法的病患,最有可能持续前者治疗模式。相反地,病患的现实感较完整、有合理良好的人际关系,并且视他们的精神病发作为一种不幸的个案,较可能进行后者之治疗模式。
如阿德森所发现的,麦格莱森针对那些在柴斯纳医院接受治疗的病患所做的长期追踪研究,也有相同的结果。在这个研究中,163 个精神分裂症病患先前在柴斯纳医院住院治疗时,就接受深度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疗,在出院后平均追踪十五年。这些病患当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有中度到良好的预后。在两组精神病皆己缓解的病患中,其中一组试着将精神病经验整合到他们的生活中。他们相信自己从精神病发作中得到重要的信息,同时也对症状的意义感到好奇。而第二组显示了另一条稳定的复原之路,亦即将疾病“封印”(sealing over)。这群病患倾向以固定、负面的观点看待自己的疾病,也不想去了解他们的精神病。虽然两组都获致尚称稳定的适应,但那群能够整合经验的病患似乎有较好的结果。
这些发现显示,当病患能够整合精神病的经验到生活中,或许较能从心理治疗的探索中获得益处。相反地,封印精神病发作的病患较无法获益,甚至可能因为持续地深入探索而受害。即使心理治疗涉及到洞识,也需要治疗师大量的支持。在精神分裂症的心理治疗中,表达性与支持性的差别,不需像治疗高功能病患时区分得那么严格。
在所有精神分裂症个别心理社会处置方式中,个别治疗(personal therapy)受到最严谨的检验。个别治疗是针对特定疾病而设计,并以该疾病相关研究的结果为其依据。因此,个别治疗所依循的是压力-脆弱模式(stress-vulnerabiliry),认为压力造成的情绪失调是症状恶化的核心。相反地,精神动力学的治疗并未针对某种特定的疾病。一些精神动力取向治疗师对疾病所采取的假设,是依据精神分析理论,其实并没有实证基础。另一方面,个别治疗的特色是包含各种不同的治疗技术,而许多动力取向的治疗师则弹性地调整他们的取向,以配合病患的需求。
个别治疗分阶段进行。在初期,治疗的焦点在于稳定临床症状、建立治疗联盟,以及提供基本的心理卫教。此阶段通常在出院后的几个月内进行。治疗中期开始朝向帮助病患了解内在情绪征兆与压力的关联。一些病患在这个时候也展开社交技巧的训练、放松练习,还有强化社交察觉力。治疗进阶期的设计则是提供内省的机会。此外,病患学习冲突解决与危机处理的原则。在每一个阶段,治疗都是针对个别病患的需求。
霍加堤与同仁将151 位精神分裂症病患随机分配到个别治疗、家庭治疗或支持性心理治疗,并且在病患出院后,进行三年的追踪。只有18% 的个案提早退出研究,且大部分都不是个别治疗组。在预防精神病复发与服药遵嘱性等方面,研究发现个别治疗较家庭与支持性治疗更有效。然而,只有与家人同住的病患,具有较佳的疗效。对于未与家人同住的病患接受个别治疗的结果比接受支持性心理治疗的病患更糟,明显地有较多精神病恶化的情形。研究者结论认为,个别治疗可能需要延迟到个案的居住情况稳定及症状改善后才能开始。
在这研究中,个别治疗对角色表现或社会适应似乎比较有效,但对症状的效果并没有明显优于对照治疗。事实上,比起那些接受支持性治疗或家庭治疗的病态,接受个别治疗的病患有更多的焦虑。另外,个别治疗的影响比支持性治疗更为持久。接受个别治疗的病患在出院后的第二年以及第三年,其社会适应仍持续地改善,反之那些接受支持性治疗,或加上家庭处置的病患,其适应效果在出院后十二个月就达到巅峰,之后就维持在高原期,不再进步。
在霍加堤等人所做的研究中,个别治疗只是整个治疗计划的一部分,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精神分裂症之最佳治疗原则一样,病患接受个别治疗,同时也接受抗精神病药,以及各种不同的复健疗法。芬敦和麦格莱森认为个别治疗提供了一个理想情境,得以思考“依据特定病患其所罹患精神分裂症的特定型式,以及其生病或复原的特定时期,将治疗处置做特定的组合,以产生最佳的疗效。”选择处置方式以合乎病患特定的需要,很合乎临床工作的常理。在精神动力学对病患的防卫机制、客体关系以及自我感(sence of self)之理解架构下,当然也可以运用个别治疗。 49/156 首页 上一页 47 48 49 50 51 5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