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对幼儿进行意志行为的培养与锻炼 新出生的婴儿由于意志活动尚未产生,因此稍有不适即啼哭。1周岁后,随着言语的发展人际交往的需要,渐渐产生了意志活动,如能有意地进行所愿意的游戏、跑跳等各种活动,为了做好这些,能主观控制住自已“淘气”行为等等,这些都是意志活动的最初表现。有的2~3岁幼儿为了达到去动物园看猴子的目的,可步行2~3华里而不让抱着,父母和成人在这时应该对幼儿所表现出的意志活动加以鼓励,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的条件。
5 注意力和记忆品质的培养和锻炼 幼儿期儿童的注意、记忆等心理活动开始形成。父母在此时可有意识的锻炼儿儿童的记忆能力。 如使用幼儿喜欢的玩具、游戏有意识地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使之在短时间内达到注意力集中;用生动活泼的小人书、画面给幼儿讲故事,要求他们记住故事内容,经常反复地重复故事内容以锻炼记忆力。
36.心理行为保健的内容(2)
6 儿童心理专家经过实验与临床经验,创立了许多治疗方法,现介绍十一种儿童常用的心理治疗方法。
(1)系统脱敏法 系统脱敏法是一种逐步去除不良条件性情绪反应的技术。恐惧或焦虑不可能与松弛同时并存。它们相互抑制或排斥,而克制焦虑(或恐惧)最有效的反应是肌肉松弛,故以逐步肌肉松弛作为阳性刺激,用于对抗焦虑(恐惧)情绪,建立系统脱敏技术。适应证:儿童焦虑症、恐怖症、神经性厌食等。操作方法:分三个步骤。 ① 肌肉松弛训练。 ② 设计一个供想象的焦虑(恐惧)层次。 ③ 将松弛训练与想象层次结合。即首先教病儿学会由头部、颈肩、上肢、躯干至下肢的全身肌肉松弛法,同时根据病儿焦虑(恐惧)程度设计一个等级层次。病儿经过1~2周放松训练,达到几分钟内全身自我放松之后,便可进入系统脱敏程序。治疗开始,让病儿躺在一张睡椅上放松肌肉,并想象第一个最小焦虑(恐惧)情境(物),如体验到焦虑(恐惧),即刻举起一手指作为信号,若无焦虑(恐惧)产生,约7~1O秒钟后,让其放松,并停止想象此情境(物)。每一焦虑(恐惧)层次经过两个程序的想象,不产生焦虑(恐惧),便可进人下一层次。如此,使病儿逐渐经历最小焦虑(恐惧)到最大焦虑(恐惧)的各个层次,基本上能对实际的恐惧情境(物)不再产生焦虑。
(2)实践脱敏性 年幼儿童无法学会自我松弛,也不可能对焦虑(恐惧)情境(物)进行想象,便可采用实践脱敏法。适应证:儿童焦虑症、恐惧症。操作方法:将病儿不良情绪分为若干层级,让其逐级暴露于引起焦虑(恐惧)的实际情境或实物前,并在暴露同时,给予阳性刺激(如给吃喜爱的食物),使二者产生桔抗而逐步脱敏。例如,某幼儿怕狗,治疗开始,让他吃糖果的同时,看狗的照片,谈狗的趣事,之后看远处关在笼子里的狗,然后再分次逐渐走近狗笼(或将狗笼移近),直至消除害怕狗的情感反应。
(3)冲击疗法与暴露疗法 冲击疗法与暴露疗法均为以恐治恐的方法,亦是系统脱敏法的一种变型。当病人体验到最可怕的恐惧时,看到自己仍安然无恙,恐惧便会降低或消退。因此反复重现刺激,让病人重新充分体验全部不愉快的情绪,从而使原来引起的症状逐渐减弱,直至消失。适应证:儿童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等。操作方法:1.冲击疗法是强迫病儿想象焦虑(恐惧)的物体或情境,使其体验强烈的焦虑(恐惧),并维持这种水平,直至焦虑反应自行消退,然后给予新的刺激,再引起高度焦虑,如此反复进行,达到焦虑(恐惧)明显减退为止。想像层次由重至轻。如某病儿怕手脏而不停洗手,便让他想像用手摸鞋底、摸地板,不给洗手。再想像用手摸桌椅,不洗手。然后想像用手摸其他东西。如果出现明显焦虑或哭闹,不予理睬,仍然继续令其想像用手摸脏东西,连续数小 时,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及仪式动作(洗手)便会逐渐消失。2.暴露疗法则要求病儿面对或接触焦虑(恐惧)的真正物体或情境,与冲击疗法一样,使之经历强烈的焦虑(恐惧),并认识到自己的焦虑(恐惧)毫无根据,从而消除焦虑(恐惧)。一般说来,儿童焦虑症与恐怖症在采用脱敏法疗效不明显时,方可考虑改用冲击疗法或暴露疗法。
(4)厌恶疗法 厌恶疗法或称厌恶条件反射法,又称回避学习法。这种方法是对不良行为或变态行为施加一个不愉快的体验,如电击、催化剂或言语责备等,利用痛苦的条件刺激来替代异常行为的快感,从而减少或消除异常行为,因此人们通常又称之为“以毒攻毒疗法”。适应证:青少年酗酒、贪食症、强迫症、性心理异常等。操作方法:如采用电击,电器一般安置在手指、脚或腿上,均系低压电刺激。当酗酒青少年喝酒时,立即施以电击,一旦他将酒吐出,电击停止。疗程一般为5日。如果采用药物,则给病儿服用引起呕吐的药物如阿朴吗啡,并在他即将出现呕吐时,让其饮酒而呕吐,如此通过多次配合,直至不使用药物,单纯饮酒也出现恶心,对酒产生厌恶情 绪,形成回避酒的条件反射。如果儿童吸吮手指,可在其手指上涂抹黄连水、奎宁水等苦味剂,使之吮吸苦味成为一种厌恶刺激,如此多次接合,可以减少吮指行为。现有一种新形式的厌恶疗法,称之为内隐脱敏法,它以厌恶法与脱敏法相结合。如以恋物癖青少年为例,当他出现这方面欲望或行为时,令其立即闭目,想像或回忆被群众愤怒申斥的场面,可以达到减少与控制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效果。
(5)正性强化法 正性强化法或称阳性强化法,应用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强调行为的改变是依据行为后果而定的,其目的在于矫正不良行为,训练与建立某种良好行为。即运用正性强化原则,每当儿童出现所期望的心理与目标行为,或者在一种符合要求的良好行为之后,采取奖励办法,立刻强化,以增强此种行为出现的频率,故又称奖励强化法。适应证:多种行为问题,如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孤独症、神经性厌食等,以及新行为的塑造。操作方法: ① 治疗前,首先了解病史,再确认目标行为,划出基准线。被选出的目标行为应该是能被客观地控制,可观察与评价其程度,而且能够反复进行强化。 ② 选择有效增强物。如消费性增强物、活动性增强物、操作性增强物、拥有性增强物、社会性增强物等。针对儿童具体情况,选择有效增强物,以期达到确实有效的强化与矫正目的。 ③ 拟订矫正方案或塑造新行为方案,以期取得病儿的积极配合。矫正方案不但确认被矫正或塑造的行为,还应包括采用何种治疗形式和方法、确定应用何种增强物等。根据情况变化,矫正方案还可随时调整。 ④ 治疗过程中,每当目标行为出现,应立即给予增强物,不能延搁时间并向病儿讲清楚被强化的具体行为,使之明确今后该怎么做。 ⑤ 一旦目标行为多次按期望的频率发生时,应当逐渐消除可见的增强物,而以社会性 增强物及间歇性强化的方法,继续维持。以防止出现强化物的饱厌情况。 ⑥ 治疗程序结束之后,周期性地对该行为作出评价。
(6)负性强化法 对某良好行为给予奖励,可以促进该行为的发生,如若使某行为与摆脱厌恶刺激相结合,同样能使该行为增多,这便是负性强化法的理论基础。因此负性强化是通过厌恶刺激来抑制不良行为的,从而建立良好行为。适应证:多种行为障碍和情绪障碍。操作方法:病儿一旦出现某项良好行为,便立即减少或撤除其原来经受的痛苦、厌恶刺激、惩罚或情景,(等于给他“负性奖励”),并使其日后在同样情况下,获得相同的“释放”,从而增强其良好行为的出现率。负性强化与正性强化关系密切,都是用以增加良好行为发生率的强化过程。例如,精神发育迟滞的病儿经常自己用手头,如果采用正性强化法,不能消除其打头的行为,便可以运用负性强化法,即打头不给玩具,不打头立即给玩具。换言之,他若不打自己的头,就取消不给他玩具的厌恶刺激。又如一名住院治疗的病儿,在病房里吵闹不休,就不准许他出院,一旦他停止吵闹,才准许他出院回家。或者要求他完成某些所要求的行为之后,方可取消他禁止会客的禁令。
(7)惩罚法 惩罚法是对病儿某项不合适的行为,附加一个令他嫌恶的刺激或减弱、消除其正在享用的增强物,从而减少该行为的发生频率。所谓惩罚,范围甚广,如治疗者的摇头反对、批评谴责、终止增强物、暂时隔离及矫枉过正等,均是试图在病儿出现不良行为后,让其经受不愉快的体验,从而消除此种不良行为的发生。适应证:多种行为障碍和情绪障碍。如攻击性行为、违纪、脾气暴发、伤人自伤等。操作方法: ① 暂时隔离当病儿出现某种不良行为时,及时撤除其正在享用的强化物,并将病儿暂时转移到另一情境中去。假如将该病儿隔离在一个单独的隔离室,则必须注意以下几点:A 有自伤行为的病儿不能单独进隔离室,以免发生危险。B 孤独症病儿很喜欢单独活动,隔离室不可能成为惩罚的强化物,故对孤独症病儿进 行行为矫正时,一般改用其他行为矫正方法。C 隔离室应当采用单向玻璃设施,以便随时观察病儿在室内的反应,防止发生意外。D 隔离时间:据蔡逸周1992年报道,正常儿童一岁隔离1分钟,精神发育迟滞病儿应当按其心理年龄计算隔离时间。E 利用隔离的这段时间,让儿童静下来,使其了解被隔离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表现不被喜欢,从而要改变这种不良行为。F 隔离前,应该注意病儿是否存有利用某些行为来达到被隔离而不做其不喜欢做的事的意向。 ② 矫枉过正法 A 恢复原状的矫枉过正法:让病儿将搞乱的环境恢复到原来状态,甚至要求比原状更好。如将地板搞脏,则要求他打扫干净,甚至把整个房间的地板打扫一遍。B 阳性实践性矫枉过正法:不是针对行为与环境,而是对病儿进行小便训练。如每当病儿尿裤时,要求他自己更换裤、袜,并练习如何正确解小便。惩罚法与负性强化的后果不相同,前者后果是不愉快的、痛苦的,后者是愉快的。治疗者只能在不得已时运用惩罚法。一般来说,负性强化更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惩罚法与负性强化都需要运用厌恶刺激,容易产生副作用,因此必须慎重使用这两个反应。
37.心理行为保健的内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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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有效使用惩罚措施
在抚养儿童的过程中绝大多数父母会使用惩罚措施,去抑制儿童的不当行为。我们在这里提出了一些指导和建议。如果教养者在实施惩罚时遵循这些建议,惩罚措施将会更加有效,对儿童的消极影响将会更小。
1,及时实施惩罚。最好在儿童有不当行为倾向时,或至少在他们进行不当行为过程中就实施惩罚。延后惩罚(等爸爸妈妈回家再说)是最不好的做法。
2,实施惩罚要态度坚决。对儿童大声地说不行,很可能会比小声地说同样的话更有作用。但我们不要因此误认为体罚是一种好办法,对儿童的打骂会带来更多不良后果,严厉的体罚会让儿童学会以暴力攻击行为来解决问题。
3,惩罚要有连贯性。只有在当时受到惩罚而后来却放任不管的行为在以后会继续出现。
4,用容易接受的方式实施惩罚。如果教养者是一个温和、有同情心的人,当他对儿童实施惩罚的时候,儿童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因为,当儿童表现良好的时候他们更容易从和善的教养者那里得到肯定和赞扬,而严肃、冷漠的教养者从来都很少表扬他们。
5,尽可能不使用体罚。尽管当儿童表现出不良行为时,教养者便会考虑打骂这种惩罚方式,但是除此以外,其实惩罚还包括了如没收儿童最喜欢的玩具、取消即将会有的游戏活动。还有一种可以替代体罚的有效方法就是隔离。
6,正强化正确行为。当儿童表现出期望的行为时,及时给与积极认可,是很重要的。
7,向儿童解释惩罚他的原因。当儿童出现不当行为时,教养者应该向儿童解释为什么他的行为是错误的(包括这些不当行为会产生的不良后果),并在以后帮助他们控制这种行为,各种惩罚方式都会变得更加有效。
(8)消退法 消退法是通过削弱或撤除某不良行为的强化因素来减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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