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但对我来说,听到一个应该就有一个不应该,实际上就是一种规则。)
是一个问题,很有意思,但对多尔多来说他不是一个给规则的教育者,而一个让孩子对孩子的主体去构造意义的教育者。在精神分析的领域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是强调规则的问题,这主要是在美国同时是对法国的一部分学者,这是精神分析的一个丧失。我们要说仍然是一个教育,这个教育是说让孩子变成一个主体,而不是建构一个整个规则系统的教育。想重新引用刚才冲动的概念,不是一个拥有的教育,而是一个知道的教育。
邹静:主体的概念,一生下来就有主体,刚才又提到帮助孩子建构主体,那么多尔多的主体的概念是如何定义的?
主体的概念在多尔多不是一个结构的概念,而是一个动力学的概念,孩子出生就感到他是一个主体。这是针对五十年代将孩子看作一个封闭的主体,类似一个孤独症的孩子。孩子出生后感到他是一个主体,但并不否认会有父亲母亲的教育带给孩子的主体的发展。
姜余:欧洲15世纪有一个传统:将小孩当作一个成人。多尔多将孩子当作一个主体,是否是往回走的一个东西?
第一:当时在十五世纪在绘画当中,当孩子画成一缩小的成人,只是一个简单地比例地缩小。第二,后来人们实际是将孩子和成人混在一起,但他们仍然觉得孩子什么也不懂,后来是卢梭认为孩子需要接受教育。多尔多认为孩子和我们一样是一个主体,是一个处在发展中的主体。
孩子掉了东西的时候母亲有三种态度,第一种是母亲说“东西掉了,掉就掉了,找不回来就算了”,第二种是母亲说“要保管好东西”,就象上面提到的例子,第三种是母亲责备孩子将东西掉了。这三种母亲态度分别对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第一个类型的母亲就意味着她完全没有反应,在这个时候孩子做什么对她都无所谓,孩子并不被看作主体。在第二种情况下,对于阿苏先生来说,母亲必须有一个反应,赋予这个行为一个价值。对第三种母亲来说,她对孩子的指责,就引入了罪恶感。第三种实际上是流行的传统教育。在第三种情况,不仅是母亲对孩子的影响,而且影响和孩子的关系导致她和孩子的分离。结果是有一天,他不屈从于她母亲,在青少年的时候乱做事。
曾怡:提到两个主体,一个是拥有玩具枪的主体,一个是玩耍的主体。父母对主体的干预是第一个主体,对于孩子而言,他同样是受到关注的,是肯定的。丢了东西,有其他小孩玩,父母亲给予了肯定的回应。肯定的主体是第一个。中国人不计得失,说“天下人失之,天下人得之”。在这样一种对第一种主体进入肯定的干预,对于母亲的作法来说,会不会让他来说是一种特殊的个体的价值,还是有一种文化的群体的不同?
首先,对他来说不是两个主体,是一个主体,只是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差别。同一主体有不同的发展,就有所差别。中国文化的思想是道家的思想,多尔多不是一个道家,他是一个天主教,是一个罪感的文化,多尔多想超越这个文化。现在我们回忆这个例子,当母亲问外婆,说掉了东西,这个孩子有没有不舒服或者烦恼。这个外婆说没有,因为孩子觉得会有另外一个人捡到,所以不烦恼。在这说的过程中,多尔多强调的是孩子在的这个状态,孩子自己感觉的这个状态。掉了或者不掉了,没有什么差别,在15天之后才开始感觉掉了这个玩具枪是什么感觉。多尔多强调的作为一个主体,他感到有什么差别。
如果母亲的反应是:你掉了东西没有关系,这是对孩子的一种帮助,从掉了东西,转到另一方面,仍然是一种支持。如果是两次父母亲说掉了东西,没有什么,再买。那么孩子就回到更前的一个状态。如果孩子始终都在掉东西,而父母亲说我们再买,这就不是一件好事情。那么,在一个消费的社会,掉了东西也许不是太严重,因为可以再买;但在另外一个社会,我们什么都缺的社会,就可能会很严重,买不到。但这不是我们讲的东西。我们讲的是一个心理过程。就是掉东西这样一件事情,在孩子的心理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孩子应该有他的经历,同时父母也应该接受孩子掉东西的经历,如果父母否认了这样一种失物的行为,那么实际上孩子是被杀掉了
讲座里说是语言的帮助,但是如果在孩子不能成功登上椅子的时候,孩子表现出发气。如果孩子懂得了母亲对他的期望,有时不太容易界定,孩子本身很敏感。那么这个语言是压力还是促进,如果是压力,这个压力会有多大,这个方式是否很好?
这是母亲的欲望的问题。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表达。如果母亲说,你长大了,肯定能爬上这个椅子,这就是一种压力。如果母亲说,没有关系,如果你愿意试,你就继续试,这就是促进。这两种态度是不一样的。你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是关于母亲的欲望的问题。母亲的欲望实际上可以是孩子的一个动力,也可能是一种促进。下面会继续讲母亲的欲望是否是一种限制或者是一种压力。
孩子爬椅子,如果母亲说:“你那么小,爬什么?”,并且反复抱小孩上椅子。即使这个小孩已经能够自己爬了,以后还会有类似的事情,如果这种事情多了,孩子有不能表达自己的想法,小孩会怎么样?
这个时候孩子就是一个客体,不是主体,孩子就不能发展主体,没有办法发展他的运动系统和他的整个心理系统。法国叫做“过分保护的孩子”。
我想多举一个例子:如果小孩子有自己很喜欢的玩具在和小伙伴一起玩耍,发现小伙伴也喜欢,然后在玩到兴头说“我把玩具送给你”。然而过了两三天之后,他又想要回来,这时母亲应该给予怎么的一个干预?
是非常好的例子。有两层关系。第一层,孩子在玩耍的时候非常高兴,伙伴想要,孩子把玩具给了伙伴,然后伙伴很高兴,事后他想重要要来,找回自己的快乐。母亲这一层,母亲如果说,你给了别人,你再要回来,就类似于偷别人的东西,就相当于给了一个道德的判断。另一种教育是让孩子自己讨论玩具究竟归哪个。另一个建议是让玩具在孩子中轮流玩,背后的一个观念是为孩子提供开放的环境,让孩子有获得新经验的可能性。分成两个层面,第一个是孩子的层面,第二个是成人的层面,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