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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态的人格 神奇的武功——谈“小李飞刀”
2007-10-02 21:03:25 作者:
华人心理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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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小说中有两个人物波及面最广,这就是侠盗楚留香和小李飞刀李寻欢。
这两个人物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楚留香幽默、开朗,李寻欢沉郁、孤独;楚留香游戏人间,用情不专,乱抛红豆,李寻欢执着爱情,为情感左右,不能自拔;楚留香没有忧愁和烦恼,他无论走到那里,无论做什么,都把欢乐带给大家,即使是“盗”,对他而言,也是一种风趣和优雅的艺术,李寻欢却终身与痛苦相伴,每日以酒浇愁,在他的内心世界里,永远有一层浓厚的抹杀不掉的深沉的悲哀。当然,这两个人物也有共同之处,如重视友情,帮助朋友,博大胸襟的宽容和铁面无私的侠义等等。
认真阅读古龙作品,我们发现,对于李寻欢这一人物,作者是竭力要将他塑造成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物,想让读者去同情他,尊敬他,然而我们仔细地分析便会看出,李寻欢其实是一个有着心理变态的人物,他的性格中有许多不健全和不自然之处。
首先看他对爱情的态度。他对爱情是执着的、看重的,但是,他为了向朋友报恩,竟荒唐到将心爱的人牺牲,他自以为是地冷淡疏远林诗音,伤她的心,让她怨恨,让她绝望,终于将她像礼物一样让给了龙啸云。更令人可厌的是,事已至此,他又偏偏藕断丝连,首鼠两端,不愿挥剑断情丝,天天用刀雕刻着林诗音的画像,并一厢情愿地关心着她,保护着她,整日里提不起精神,哀哀切切,独自悲愁,以至让龙啸云和林诗音都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其心境和行为直是莫名其妙!他将爱情作为一种施舍,这种行为不但葬送了林诗音一生的幸福,也毁了他自己,同时,又让龙啸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龙啸云对李寻欢的忌恨与陷害从表面上看是龙啸云出于自私,嫉妒以及对家庭的维护,然追根寻源,完全是李寻欢本身荒谬绝伦,违背人性的“大侠风度”所造成的,他的装腔作势和自以为是,造成了林诗音、龙啸云、龙小云有及他自己的人生悲剧。
其次看他对朋友的态度。阿飞迷恋林仙儿,受林仙儿欺骗,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李寻欢对此看得非常清楚。只是,李寻欢处理问题的方式极不正常。他不是面对面地与阿飞商谈此事,让阿飞自己去判断和选择,而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瞒着阿飞去求吕凤英杀了林仙儿,因为他始终不相信阿飞的自控能力,认为阿飞面对不了这一事实。这种做法无疑太自以为是,也缺乏对朋友的尊重。阿飞因此而斥责他:“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你根本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不惜将自己心爱的人送入火坑,还以为自己做得很高尚,很伟大!”对于李寻欢这种接人待物的方式,台湾作家欧阳莹曾说过:“与李寻欢相交真是非常危险,因为他走火入魔,完全忽略了朋友的自主和尊严,以为只要一味委屈自己。牺牲自己去干涉朋友的行径,便是伟大呵伟大!性格弱一点的人如龙啸云遇上了他,被他毁了一生还得感激他伟大的恩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穷霉。”
小说中的李寻欢,处处要表现人格的完美与高尚,然而,这种完美与高尚的基础是鄙视别人的自尊和人格,犹如家长一般居高临下地去操纵别人的思想和行为。这种人格是有神经质和自恋狂的。从另一角度来看,李寻欢牺牲自己,委屈自己去成全别人,人格中确有伟大和崇高之处,只是这种伟大和崇高里面有相当的病态基因。
古龙塑造李寻欢这一形象时,受到民国年间写“侠情悲剧”的高手王度庐的影响。王度庐善于编织凄绝哀婉、荡气回肠的侠情故事,善于营造爱恨交织、生死两难的悲剧情境,善于刻划哀怨感伤、复杂微妙的人物心理。在王氏作品《宝剑金钗》中,李慕白在进京途中救了侠女俞秀莲,两人一见钟情。俞秀莲自小便许配孟思昭,李慕白得知后便和俞结为兄妹,以礼相待。李慕白在京城结识了孟思昭,因不明孟思昭身份,向他诉说了对俞秀莲的思恋,孟思昭为了朋友放弃感情,并为李慕白战死。李慕白为此内疚、自责,虽对俞秀莲一往情深,但竭力压抑心中的激情,自怨自艾,伤心欲绝,他这种优柔寡断,婆婆妈妈,提不起又放不下的性格,酿成了他的终生痛苦和俞秀莲的终身无所依托。在李寻欢的身上,我们明显地看到了李慕白和孟思昭的影子。
小李飞刀不过是把普通的刀,却又是江湖中最神奇的刀,在李寻欢手中,它随时可以制敌于死命。小李飞刀,倒不虚发。
刀光一闪,
小李飞刀已发出,
刀已插入他的咽喉,
他瞪大眼睛,至死也不相信,
没有人看清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
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不会轻易出手,一出手必定神乎其神,匪夷所思!
小李飞刀作为古龙小说流传最广、知名度最大的一种特殊武功,突出地表现了古龙小说“武功”风格:即无招式,快速有力,重在精神,一击见效。
小说中,曾逼得小李飞刀非出手不可的对手有极乐峒主、伊哭、蓝蝎子、白晓生、大欢喜菩萨等,但是真正堪称与李寻欢棋逢对手的只有郭嵩阳和上官金虹。李寻欢与郭嵩阳在枫林中的一场决斗,如诗如画,灵动飞翔,短短的交手中,双方的襟怀、气质、胆识、技艺以及心灵之间的交流、对生命的体悟、对世俗的超越都毕露无遗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对峙更呈现出一种空灵状态,一种禅的境界,两人并没有出招,甚至没有亮出兵刃,只是目光接触,便似激起了一串火花。其间的较量同样是一种艺术,是高手对武功之道的体认和把握,是他们心灵语言的相互交流。
小李飞刀应属于暗器。在武林中,暗器应该是不入流的,因为暗器缺乏光明正大,不够正人君子,有暗中伤人、投机取巧之嫌,所以少林武当等名门大派是不屑于练暗器功夫的。但小李飞刀却不是如此简单。《边城浪子》中有一段话专门议论飞刀绝技:“天上地下,从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像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天上地下,你绝对找不到任何人能代替它。若不能了解他那种伟大精神,就绝不能发出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刀!飞刀!飞刀还未在手,可是刀的精神已在!那并不是杀气,但却比杀气更令人胆怯。”古龙描写小李飞刀,并不是纯粹写武功,而是一种象征,象征着正义和光明的力量,象征着高尚的人格和伟大的精神,象征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打破传统观念,张扬暗器功夫,并赋予正面意义的象征,这是古龙“小李飞刀”的秘籍。“小李飞刀”由此成为武侠小说中的第一暗器。
“小李飞刀”虽是古龙独创,却并非没有来历,其直接师承的仍是王度庐先生。王度庐在《铁骑银瓶》中描写女侠玉娇龙,以多病之躯,单身退敌,尤其是咳嗽间箭无虚发,使敌寇闻风丧胆,在江湖上侠名远播,其武功套路和手法与李寻欢实无二致。小李飞刀李寻欢从身体状况、心理情绪乃至武功原理,都可以称得上是病侠玉妖龙的隔代传人。
解读李寻欢的六个关键词
1985年9月21日,古龙在病榻上完成其天鹅绝唱《猎鹰.赌局》后离世,时年48岁。他的死因也非常之浪子:酒色过度外加被情敌砍了一刀失血过多。古龙嗜酒,友人们在棺木中放了48瓶轩尼诗XO,在诸多挽联中,好友乔奇的一副后来被广为传诵: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绝响,一点也没有夸张。机智过人的陆小凤也好,风流倜傥的楚香帅也罢,抑或白衣胜雪的西门吹雪,还是孤傲绝世的中原一点红,和李寻欢比起来都或多或少有些失色。我一直有一个很主观的判断:在古龙笔下塑造的诸多浪子形象中,他本人一定是极偏爱李寻欢的,可惜大侠已殁,无可求证。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使得李寻欢成为古龙塑造的诸多人物中有着进士身份的惟一一个,只不过这个探花郎虽然文武风流,却不恋庙堂之高,反退居江湖之远。他的仗义疏财,他的以德报怨,他和少年剑客阿飞的伟大友情,他和上官金虹之间的生死一站,在江湖的口耳相传中被逐步定格为经典,甚至是在经年以后的某个九月,叶开依然念念不忘地提到他,足见其影响之深。
青山白云外,何处不江湖?飞刀,不见飞刀。
一、阿飞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古龙的写作历来随意而不羁,但这样的开场白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显是经过苦心孤诣地锤炼的,和那句“天涯远不远?”(《天涯.明月.刀》)一起成为古氏作品中最耐读的开篇。就这么不露声色地,古龙开始了一段最重要的叙事。主人公的名字,分别叫李寻欢和阿飞。
两人在全书的甫一开始就相遇进而相知,这如同一本明明以李寻欢为主人公的书却偏偏把书名定为《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样,这样的安排是意味深长的。
解读李寻欢必须从阿飞开始,当然,你尽可说我这是谬论。
鲁迅先生在他的不朽名著《阿Q正传》里安排了一个叫小D的人物,先生自己给出的解释是此人是阿Q的影子,没有辫子的阿Q,亦即年少时的阿Q,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解释《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阿飞这个人物。表面上看,两人在出身、性格乃至气质上都有着天壤之别,但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古龙其实是把阿飞作为精神世界里的李寻欢来写的:李寻欢视朋友如手足情人如衣服,但又终日不能从失去林诗音的阴影中解脱,于是漂泊江湖,纵情酒色,所以阿飞被写成了不苟言笑但内心热情如火的少年剑客,他对林仙儿几近盲目和疯狂的迷恋未尝不是李寻欢没有或者说不敢展示出来的一面。
多情、无情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线而已,所以,他的名字叫阿飞。阿飞者,混混尔,他绝不是浪子,要是你觉得是,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内心的伤口。
阿飞其实就是李寻欢,《九月鹰飞》里提到的两人十年一聚不过是一个人的精神盛宴而已,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自我保卫战。
二、忧伤
总有一些忧伤是无法逃离的,如咒语,如梦魇,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对浪子而言,忧伤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气质,否则所有的流浪与漂泊就成了无根之水,显得滑稽且不真实。李寻欢的忧伤是与生俱来的,如同奔流在身体里的血液,在全书的结尾,李寻欢从和上官金虹决斗的密室中走出,微笑着握住孙小红的手,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容之一,这个天性忧伤的男人,握刀的手还会继续雕刻那个梦中的人像么?
李寻欢为人所诟病最多的,便是将至爱之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在女权主义者看来简直是不可容忍的相让,古龙将忧伤象种子一样播撒到了李寻欢的心田,从此,这个在对手看来强大的几乎不可战胜的人有了最致命的弱点,这也才有了后来龙啸云等人的陷阱得以成功实施的伏笔。
你可以指责他,但这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李寻欢的这种相让显然有别于浪荡公子的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当你看到他在和从京城带来的青楼女子依红偎翠,醉生梦死时内心深处清醒着的痛苦之时,你就会明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勇气,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
忧伤是一柄双刃剑,这正如李寻欢手中那例不虚发的飞刀,既可取人性命于无形,亦可用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忧伤使得这个看起来几近完美的男人有了沉默和痛苦的理由,同时又支撑着他内心的强大、用爱和信念温暖他人。
“我们要天天思念,但不要天天相见”,黄舒骏这样唱到,不过无论如何,从李寻欢作别自己庄园的那一刻起,忧伤已注定伴他余生。
三、病态
自打一部叫《英国病人》的影片问世后,“病人”就成了一个时髦的词,冠以《XX病人》的书在书店里层出不穷,这年头,看来大伙都病得不轻。
李寻欢当然是一个病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病人,一个从生理到心理都不健康的病人。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对于自己偏爱的人物,如西门吹雪,傅红雪,到李寻欢,卜鹰,他们身上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病态,试看《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对李寻欢的描写:“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构成古氏浪子亘古不变的招牌姿势。
理解了这些,才有可能触摸李寻欢的内心世界。李寻欢本质上是寂寞的,因为他找不到一个能关照自己心灵的人,林诗音本来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但他放弃了,这是一种主动的拥抱残缺,俗一点的说法就是自虐。西方的近代哲学里有个说法是精神流浪,所谓追求终极关怀,寻找精神家园,李寻欢的病态正深得此中三味,虽然看起来矫情了点。
也许古龙自己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一个再坚强的人也无法抵抗这种看似遥不可及的精神漂流,所以李寻欢最终遇到了孙小红,而到了《猎鹰。赌局》里,酒气如故,香鬓不再,卜鹰的眼里便只剩下胡金袖一人,差不多快举案齐眉了。
“我们活着或许只是相互温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郑钧《极乐世界》),说到底,我们都是有病的人。
四、隐忍
我一直怀疑有些词在外文里是找不到对等翻译的,这个词算一个。
李寻欢的性格里有着一种隐忍的气质,这一点在他被诬为梅花盗以及困于少林寺的章节里表现得很明显。这真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古龙大学读的是外文系(好象是淡江大学),行文、思想中受西方文学及宗教影响甚深,在他的很多作品里都可以轻易找到希区柯克、爱伦坡等西方侦探文学的影响甚至模仿;另一方面受东方文化的潜移默化,他又不自主地赋予了笔下的人物一些传统文化里的东西。
佛教宣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宣扬“退一步海阔天空”。隐忍是一个很东方化的词,很有一些佛教禅宗的味道,包含着一种世事洞察后的练达与宽容,以及几许洒脱,但又不同于看破红尘后的归隐山林,所以例无虚发的李探花终究不是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李寻欢是令人敬畏的大侠,但他并不喜欢以暴易暴,也不愿意遵守弱肉强食的江湖游戏规则——虽然这只是小范围内的消解而非颠覆,骨子里他有着很深的平民意识,但同时我们又看到李寻欢有着相对强烈的正义感,他的善恶观念简单到几近迂腐,这也许能从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许多人不喜欢书中他在少林寺那一段的描写,的确,在常人看来,简直是太假了。
深究起这种隐忍的背后,我以为是一种指导李寻欢的人生哲学在起作用,这种人生哲学的的精髓叫惟美,具体我将在下文提及。忧伤,病态,隐忍,都是构成这种惟美的基本意象,李寻欢不愿意表现的太过激烈与决绝,他渴望温柔的伤心。他把自己的生活当成一部作品,就象他一有空就雕刻美人像、在酒馆白天黑夜各喝七碗酒一样,永远追求精致与精确。
江湖弟子江湖老,李寻欢慢慢倒在自己的背影里,以美丽的姿势老去。
五、惟美
追求惟美的人往往自身都是有缺陷的,而且自恋。
李寻欢是一个彻底的惟美主义追求者,他把自己的一生当成一件作品在雕刻,打磨,用时下的话语来说就是作秀,李寻欢的一生是一场看似宁静实则绚烂的生活秀,你会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做作,很矫情,没关系,李寻欢心甘情愿地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并接受由此带来的沉重——肉身和精神上的双重沉重。
所以李寻欢使用的是飞刀这样的兵器,飞刀区别于常见的刀剑枪戟的那种阳刚,有着阴性的温柔。李寻欢的飞刀是什么样的无人知道,人们只知道它能杀人于无形,有着慑人心魄的力量,这确保了李寻欢行走江湖时在兵器上占据了心理上风,并保持了自己必不可少神秘。所以虽然在百晓生作的《兵器谱》上李寻欢的飞刀位列上官金虹的金钱之后,一点也不妨碍李寻欢最终的获胜。
在李寻欢的身上,古龙毫不掩饰自己的偏爱,他毫无吝啬地给了李寻欢几乎完美的背景:出身书香世家,父兄皆探花,自身文武全才,有着深不可测的飞刀绝技,频频有美女投怀送抱,关键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等等。
我曾对古龙把西门吹雪、叶孤城在紫禁之巅的决斗终于流产的安排耿耿于怀,比起西门吹雪来,李寻欢简直幸福得让人嫉妒:他不仅有了和上官金虹的一次名动江湖、永载史册的决斗,更可贵的,他能赢得对手的尊敬,甚至有了郭嵩阳肯为他舍命的一幕。
一个人能赢得对手的尊敬为自己割头换颈,真是无憾了。
六、江湖
江湖,终于要提到这个词了,虽然这很难。
多年以前,张学友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周润发叼着牙签披着黑风衣,一副老大模样,狄龙教训张学友的台词成了经典:“我不做老大已经很久了。”的确,江湖就象一个舞台,再有名的角,经久不登台也会被残酷地遗忘。
生于江湖,老于江湖,相忘于江湖。
李寻欢大约是不喜欢江湖这个词的,他所关心的,只是朋友、佳人、美酒尔。不到逼不得已,飞刀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不象年轻气盛的阿飞,一出手就跟割芦苇似地放倒一片。李寻欢心目中的江湖也许比较接近临终前的阿朱:和爱人牧羊塞外,神仙眷侣,不知后来叶开提到的云游仙山的李寻欢身边可有孙小红的身影?
写到这里,我在文章一开头提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古龙的确是把李寻欢当成自己来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一本古龙自传。古龙崇尚佳人美酒的生活,渴望回肠荡气的友情,哪怕为了追求这些而牺牲自己的健康,或是违犯现实的价值观。这是古龙和金庸的最大区别。
所以和李寻欢一样,古龙永远也不会成为主流,虽然,他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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