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时刻把好自己的角色
在幸福问题上,也会遇到自我、小我与大我的问题,我们必须处理好彼此的关系。既要尊重自我、小我,又要维护大我;在必要时甚至必须为大我而牺牲自我、小我。因为,当幸福仅仅属于个人的时候,只不过像挂在项上的金项链,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只有当它属于集体、属于人民的时候,才是伟大的、有意义的。
在革命者的心目中,为取得革命胜利而遭到的灾祸苦难,是革命所必须偿付的代价。这种代价需要多少,便得付出多少,丝毫不能怜惜。这种代价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吃苦、舍富、受贫、忍饥、耐寒、担忧、挨骂、坐牢、受刑、杀头、战死等等。这些代价无论多么重大,对未来的永久幸福来说,它总是暂时的,对全局的胜利来说,它总是局部的。在这里,革命者把自我、小我溶进阶级的大我中去了,个人的牺牲便成了整个阶级的一个局部牺牲。对于抱有这样的人生观和幸福观的人,他们决不会只追求物质享受的幸福,而是把遭受灾难祸患视为意料中的事,即使在杀身大祸面前,他们也能以革命浪漫主义毫迈气概处之,绝不苟且偷生,他们在牺牲中感到了幸福。
这种为人类的大我所做的牺牲,在那些抱有个人主义人生观和幸福观的庸人眼里,无论如何不可理解。他们把这些事看成是天外飞来的横祸,认为如果谁不临难逃避,屈辱苟且,那谁就是自讨苦吃。他们把个人甘受大祸而为人民创造大福的人,一律看成傻子。这些人只承认个人、小我的幸福而无视大我、人民的幸福,只贪图渺小的、狭隘的幸福而不理解伟大的、普遍的幸福,只知道物质享受的幸福而不懂得精神生活的幸福;只体会到活着的价值省悟不到壮烈地死的意义;只追求个人一生一世的幸福而看不到广大人民子孙万代的幸福。他们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幸福观较之服从于大我的革命者的幸福观,可谓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一个是何等的渺小,一个是多么的崇高。
资产阶级幸福观的本质特征在于鼓吹个人幸福,把损人利己、追求个人幸福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不变法则。狄德罗就曾说,所有活着的东西,人也不例外,都牺牲同类来寻求自己的幸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种观点正是尔虞我诈、追逐私利、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映,这种幸福观必定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上。恩格斯曾对当时的这种资产阶级幸福观进行过尖锐的批判,他说,这种幸福观“使人不做一点正事,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丢掉人的本性,而去一味追求‘幸福’,只想吃得好,喝得好;它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毁掉了一切精神内容。”这种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幸福观认为,死——哪怕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和正义的事业,都是最大的不幸,只有自己活着才是幸福的,如果自己不在里边,即令最好最完美的世界,也是毫不足取的。这种观点是多么的自私自利啊。
个人主义幸福观不顾及大我,只注重自我、小我、是不是容易得到“幸福”,容易得到某种满足呢?且看这样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农民,他穷得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他朝思暮想:“要是我有几亩地,自种自收,该有多好啊!”后来他的希望达到了,他有了几亩地。这地种了几年,他又想:“要是我有几百亩地,雇几个长工,自己不下地,该多好啊!”他的愿望又成真了,他成了地主,吃喝玩乐,成天不干活,按说他应该满意了吧,但他依然不满足,他在想:“出门得自己走路,要是有马骑,有轿坐,该多好啊!”他的目的又实现了,出门能骑马坐轿了,论理他应该感到十分的“幸福”了吧,可是,他的欲念还有膨胀,他这时又想:“要是能在朝中作官该多好啊!”这个哲理性的故事昭示我们,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者所需要的幸福难以达到,其无限膨胀的欲望是始终满足不了的。
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幸福是要不得的,因为它产生的私欲会永无止境,持有这种幸福观的人必然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之上,危害社会,妨碍人类大我的幸福。我们应该像彭湃、方志敏等革命者那样,为了大我,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甘愿遭遇苦难祸害,牺牲自我、小我。当然,现在我们正处于和平建设社会主义的环境中,既然没有炮火、硝烟,又没有敌人屠刀的逼迫、严刑的拷打,更没有刑场上壮烈的牺牲,但我们仍应该学习他们的精神,把他们处理自我、小我与大我关系的原则和精神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来,时时以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重,不搞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和友爱精神克己让人,先公后私,当个人志趣和国家的需要有冲突时,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把荣誉让给别人而把困难担在自己肩上,多贡献而少索取等等,所有这些,和过去英雄人物为革命牺牲个人生命的行动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雷锋及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张海迪、朱伯儒、蒋筑英、罗健夫、雷雨顺等先进人物正是做到了以上这些,才受到人们的敬仰。
张海迪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为社会作贡献,而不在于向社会索取。谁能够正确处理自我、小我与大我的关系,谁就能在工作的生活中得到无穷的乐趣和幸福。懂得奉献和肯于奉献的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得到的回报也是奉献。
事业一词具有多种涵义,但主要是指从事某处职业、劳动、工作、业务和活动及其所取得的成就,今多指从事有利于人民大众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工作。它具有这样一些特征:第一,事业的广泛性。它包括人们从事的各种各样的职业、行业、专业、工作、业务和活动。第二,事业的层次性。它既有一般性的职业,也有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和重要的工作,还有对人民大众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工作和活动。第三,事业的特殊性。狭义的事业是特指与生产企业相对而言的单位、组织。
事业与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们的劳动,主要表现在每个人所从事的事业上,而每个人的劳动也主要通过自己的事业表现出来,虽然如婚姻家庭生活中也有家务劳动;休闲活动中,例如打猎、钓鱼等也有劳动的意义,但它们不是主要的劳动方式。当然对于厨师、化妆师、缝纫工和猎人、渔人来说,这些劳动又是他们的事业。总之,事业是每个人所从事的最主要的劳动,是他谋生的主要手段,也是他的自我实现和对社会进行贡献的主要领域、主要方式。
青年朋友们现在存在或准备从事各自不同的事业,这些各种不同的事业都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的组成部分。那么,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和我们所追求的幸福是什么关系呢?应该说,幸福是从我们的劳动、工作中产生的,事业是幸福最主要的源泉。很多民间谚语形象生动地说明了幸福来自劳动的真理:
“千万不要认为劳动可耻,因为,凡是认为劳动可耻的人,在众人眼里反而是最可耻的人。”(古代波斯谚语)
“光靠祷告,葡萄是长不起来的,必须用锄头和铲子来劳动。”“不懈的劳动才能盖起大厦。”(阿尔巴尼亚谚语)
“树以果子出名,人以劳动出名。”(俄罗斯谚语)
“劳动出智慧,勤奋有幸福。”(巴西谚语)
“祈祷从天堂中取出幸福,劳动从大地中挖出幸福。”(德国谚语)
这些谚语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通俗地说明了劳动、事业和幸福的关系,祷告从上帝那里获得幸福是虚幻的,只有从勤奋的劳动中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劳动和事业是获得幸福最可靠的途径。
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在谈到劳动的作用时说道:“我知道什么是劳动: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们勤劳的手创造出来的。只有人的劳动才是神圣的。”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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