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时间:2003-9-27 | |
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困扰社会的大问题,国内国外莫不如是。教育专家认为,在青春发育期,人格独立性逐渐增强,使他们好胜心、好奇心都比较强,交友心切,但又不懂得如何与别人正常交往,盲目顾及面子,遇事不善与人沟通,爱钻牛角尖,直至做出各种违法犯罪的极端行为。 而在目前的学校教育中,学校和家长都比较忽视心理教育。当前学校并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课程,只是将心理教育的内容纳入属于考查课的品德课中。社会上也没有专门为青少年和家长开设的心理教育学校,使得孩子和家长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何处求助。随着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凸显,其心理健康教育亟待全社会的重视。 和一般的青少年犯罪相比,郭巍的个案有其特殊的一面,更应当引起警惕。心理学专家说,他可能属于心理学意义上的“人格缺陷”,所谓人格缺陷,是一种不健全的人格,做事反常,但又不属于精神病一类。对付这种人的方法,只有通过道德伦理来约束,加上正确行之有效的引导。否则,其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郭巍从16岁起就屡屡作恶,1998年他因犯强奸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2年7月25日刑满释放。其重获自由不足两个月,就旧病复发,重新作恶。从2002年9月14日至10月11日,短短20多天的时间里,他强奸、猥亵未满14岁的幼童7名,同时抢劫数起。5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郭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面对法院的判决,郭巍当庭表示不上诉,还说自己“该死”。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他没有像其他罪犯那样对自己当庭决定表示反悔。所以,郭巍的案子由一审法院送达市高院核准。郭巍即将被依法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