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主义中,惜勒尼学派的阿里斯提卜从自然主义的感觉论出发,认为肉体的快乐比精神的快乐更迫切、更强烈,所以肉体的快乐优于精神的快乐。阿里斯提卜这种强调及时享受肉体快乐的幸福观比较粗俗,把快乐主义变为庸俗的纵欲享乐主义。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则认为幸福生活是天生的最高的善,而快乐又是幸福生活的具体内容或目的,所以快乐是天生的最高的善。他说:“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的乃是得到快乐,而以感触为标准来判断一切的善。”爱尔维修提出“利己与利人”的幸福观。认为人一方面是具有感性的肉体的人,因而趋乐避苦、自爱自保是人的本性之一;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人,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能离开别人,别人是自己存在和幸福的最重要的条件,因此,爱他人是人本性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还有英国的功利主义幸福观,它把感性主义的幸福观发展为功利主义的幸福观,以人的感性欲求作为幸福与道德的基础,强调“苦与乐”是人的主宰,是人们追求功利的基本原则。人的功利与幸福是可以评价的,只要了解一个人的痛苦与快乐两者的程度,就可以计算出他的幸福有多大。边沁提出了计算和评价人幸福的7种量度。
(1)强度,即感受苦与乐的强度大小。
(2)持续性,即感受苦与乐的时间长短。
(3)确实程度,即感受到的苦与乐是否确实及确实的程度。
(4)远近程度,即感受到苦与乐是在过去将来,还是在现在。
(5)继生性,即感受苦与乐之后随之产生同类感受的机会有多大。
(6)纯粹性,即苦或乐的感受是否引起相反的感受。
(7)范围,受苦乐影响的人数有多少。
他们认为,根据这七条标准,人们可以计算出最持久、最确实、最切近、最广泛、最纯粹和最合算的快乐,从而去追求这种最高的快乐、最大的幸福。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最大幸福的原则。
理性主义是西方思想史上的一大传统,古代以苏格拉底、柏拉图、斯葛特学派等为代表,而近代以笛卡儿、康德、黑格尔等人为代表。理性主义强调理性作用,贬低感性与情感的作用,主张抑制欲望,而追求道德的完善或精神上的幸福。理性主义的幸福观有两种:一种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和谐说,一种是以犬儒学派和斯多葛学派为代表的禁欲主义。禁欲主义他们认为,美德就是关于如何控制自己、抑制自己欲望的知识。犬儒学派主张通过抛弃一切物质享受和感官快乐,来接近至善,也就是用克制欲望来求得善,成为道德上的完人。
柏拉图则提出了他的幸福公式,即幸福=蜜泉+清凉剂。善的生活应该是一种混合的生活,是一种理性与感性、快乐与智慧混合的生活,是“蜜泉”加“清凉剂”的生活。
基督教也有神学的幸福观。基督教神学家认为人要达到幸福的境界,不是对财富、名誉、权力和肉欲的享受,而是在宗教德行中,在对上帝的热爱和追求中。只有对上帝的沉思、崇拜,才能返归天国,获得真正的幸福。
在研究幸福的心理结构中,我们从情感、需要、认知、行为这四个方面来谈。幸福首先是一种个人的感情,可称之为幸福感。感情有很多种,我们可以简单地分为积极快乐的与消极痛苦的两种感情。积极快乐的感情有舒适、轻松、满意、安心、兴奋、愉快、高兴、欣喜、狂喜等等,消极痛苦的感情有厌烦、沮丧、苦恼、伤心、悲痛、失望、焦虑、忧郁、忌妒、愤怒、惧怕、惊恐等等。如果一个人感受到的积极快乐感情比较多,而感受到的消极痛苦的感情比较少,那么,他所获得的幸福感就比较多。
情绪的产生有赖于需要满足与否,一个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就会产生积极肯定的情绪体验,反之,会产生消极否定的情绪体验。
幸福的产生不仅有赖于需要满足与否,而且需要认知过程参与,因为需要是否满足必须由个体的认知来评判,幸福必须要个人来感知和体验。影响幸福心理的认知因素主要有幸福的感知、自我评价、社会认知比较等等。
幸福的产生有赖于人的行为活动。只有通过具体的行为活动,我们才能认知幸福的事物,满足自己的各种各样的需要,进而产生幸福的情感。幸福的行为目标对人活动起激励作用。工作业绩、事业成功、赚钱、照顾家庭、从事政治活动、加入志愿者工作、参加业余活动、娱乐与休闲、体育运动,甚至是追求宗教信仰等等这些活动及行为目标都同幸福感有着较强的关系。
现行的幸福心理理论有精神分析理论、环境强化理论、需要层次、适应理论、个体人格与情景一致性理论、认知模式论(积极与消极认知、社会比较)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们不会知道幸福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也意识不到寻求幸福行为的真正原因。幸福本质上是一种无意识的精神现象。弗洛依德认为在人的无意识领域中,存在大量的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的本能倾向,包括吃、喝、排泄和睡眠等等生存本能和性本能,以及死亡本能。这些本能能量的聚集,使人紧张不安,这就要求发泄。当能量得到发泄,人们就会松弛,感到快乐。因此,无意识本能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快乐原则”,凡是快乐的就追求,凡是痛苦的,就避免。
环境强化理论是由行为主义者提出的,他们认为幸福是环境刺激的产物,快乐是由环境的奖励(或强化)刺激产生的,而痛苦是来自环境的威胁和惩罚所导致的。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揭示了人对幸福的需要是各不相同的,这也可以说是人生幸福的层次论。在连温饱也无法满足的人看来,安全、爱情、自尊和荣誉等等都是次要的,他的快乐与幸福首先就在于解决温饱问题。当有了温饱后,他的幸福首先就在于求得生存的安全。有了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保障,人们才将幸福寄托于爱情、归属与自尊等等,以此类推。当一个人到达需要的最高层次即自我实现时,其自我的潜能充分地发挥,由此而产生的幸福感就是人精神上最大的幸福感和最高境界的幸福,这种最大幸福感被马斯洛称之为“高峰体验”。
适应理论认为积极的或消极的生活事件会导致人们不同的感受,但是,适应过程使人趋于平静。每个人都有一个稳定的幸福感的基线水平。外向者对奖励信号敏感,稳定的个体对负性信号不敏感,这两类人的主观幸福感较高。相反内向者对奖励信号不敏感, 神经质者对惩罚信号敏感,因而他们的幸福感水平底。
个体人格与情景一致性理论指出,只有当人们的人格与情境相适应时个体才会体验到高水平的幸福感。
此外还有认知模式论(积极与消极认知、社会比较)乐观者与抑郁者的认知模式,人们在信息输入、加工和储存方面的差异导致不同的幸福感水平。社会比较论:即向下比较是自我增强的,向上比较是自我威胁的,因而导致不同的感受。
通过以上对幸福的探究,希望我们能对幸福有正确的心理认识,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把握幸福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