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治疗中的经验
完形治疗法的基本方向就是要使当事人学习为自己的想法、感觉和行为担负起更大的责任。治疗者常以当事人试图逃避的责任来加以质问,同时测试他们是否愿意继续接受治疗,以及想从治疗中学习什么、想如何利用治疗时间等。至于其他的治疗重点尚包括:治疗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该关系与当事人和其他人之间关系的相似性。因此,当事人在治疗过程中所扮演的是一个积极参与者的角色,他们将要为自己的言行作合理的解释并赋予意义,同时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来增进自己的察觉能力,并澄清各种关系对自己的意义性。
波尔斯特(1987)曾以三阶段的整合程序来说明当事人在治疗中成长的历程。
第一阶段是发现(discovery)。当事人在此阶段可能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或对往事不同的领悟,抑或对他们生命中关键人物有新的看法。这些新发现常令他们自己感到惊讶。
第二阶段是调适(accommodation),在此阶段,当事人察觉到自己在行为上有许多选择的机会,而非局限于单一方向。当事人因此从治疗室的支持环境中开始踏出新的一步,逐步去扩展对世界的察觉。虽然做一新的选择并非易事,但通过治疗者对当事人的支持,他们便可学得克服困难情境的技巧。换个角度来说,治疗者的责任就是随时给予当事人支持,鼓励他们勇于实践并试验自己选择的行为方向。
第三阶段是同化(assimilation),指的是当事人学习如何去改变他们所处的环境。在此阶段,当事人已能感受到自己有能力去处理每天生活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件。他们已开始主动地去作一些事情,而不再被迫地接纳环境。亦即,当事人在事件发生而面临抉择时,已能确立自己的方向,同时对其进步与处理事情的能力逐渐建立了信心。他们至此可能自行做出选择以便能产生自己想要的结果。治疗者在此时必须明确地告诉当事人,在他们的内心已发生某种程度的改变,某些事情已被完成,某种认知也已被修正了。总之,在此阶段当事人已学会如何去扩大自己的机会并自环境中摄取自己所需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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