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1宁可失身,不可嫁人
太浪漫的相遇,常使彼此看不清社会男女地位差距的实际面,
与其闪电论婚嫁,不如只享受激情剎那。
有人传了一个"女人的幸福守则"给我,信件的源头应该是从内地发过来的,里头有三个"守则",还满有趣的,比如:
"宁可嫁老,不可嫁小。"--如果对方只有二十出头,那么,可以失身,不可结婚,随你怎么玩都可以,但是嫁给这种小毛头,必然有苦头。
不过,所谓的老,也不可太老,此文提出的男性最值得嫁的年龄是三十三岁。这个年龄,事业稳定,脾气已有磨练,体力也还好。
还有,女人在有几个条件不同的伴侣追求时,常会问:"要找个有钱的还是没钱的?"作者的答案是:"要找个会为你花钱的。"
没错,有的人很有钱,却舍不得自己的女人帮他花钱,这岂不是比嫁个穷光蛋更呕吗?但聊天时,名作家吴若权在这一点上,提出他的看法:"不对,要找个有点钱而且愿意在你身上花钱的。如果他没钱,却很会在你身上花钱,将来债台高筑,倒霉的还不是他的女人!"
另一条是"离过一次婚的男人是块宝,离过两次婚的男人是根草。"--作者的意思是说,有的男人也许遇错了人、年轻时草率结婚、奉子之命结婚,或在未经世事时结婚,后来离了婚,不能够怪他,反而可以庆幸自己捡到一个被磨练过的男人。
然而,如果他离了两次婚,那么女人就得小心了。他不会总是那么的草率而天真、那么不善择偶,很可能是因为他有重大缺点,或者,他的爱情智商可能不够高,或有惯性外遇倾向(如果离过三次婚,惯性外遇的可能性是很高的),所以女人一定要小心一点。
这些说法未必是真理,但都很痛快淋漓,值得女人择偶时列入考虑。
有位女友很感性,这几年来爱上印度,每年都到印度旅游,她告诉我,有好多印度男人都跟她示好,她自觉结婚的年龄到了,想嫁到印度去。
我回了她八个字:"宁可失身,不可嫁人!"--不是印度男人不好,而是旅游者根本看不到印度社会底层男女尊卑实在差太多的事实,以她浪漫的个性,嫁到那儿去,根本不可能适应现实!
辑1抱一○八支香发毒誓
她的一生受制于两帖迷魂药。
一帖是男人喂的,另一帖则是她喂自己的。
妇人今年五十岁。她说,她人生的悲剧是从一帖迷魂药开始。
小学毕业后,她到美容院当学徒,男人是老板娘的亲戚,整天游手好闲,没事就到美容院找她搭讪。十六岁那一年,有一天,她因为游泳池的水不干净,得了结膜炎,眼睛肿得像荔枝一样,老板娘要男人带她去看医生。
医生开了药给她,男人送她回宿舍,温柔地喂她吃药,吃完药后,她昏睡了过去。醒来,男人告诉她,我们已经是"夫妻"了。
过了几个月,她肚子越来越大,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呢!还好男人愿意"负责",跟她求婚,她认命地嫁给她。为她的新家庭出外做生意,做牛做马。
婚后,她才知道男人吃喝赌样样都来,还爱打她。她跟男客人多说几句话,他打她;喝酒回来会打她,回来也会打她,赌博回来也打他。她开始反击,却被打得更惨。
"看在小孩还小,我一直认命被他打。"她说:"不过,他打了我之后就会变温柔。我不甘被打,赌气不愿意去做生意赚钱,他就会跪下来写悔过书,求我出去做生意,二十年来,悔过书写了一迭。"
离婚十五年的她,已经能心平气和地把自己的悲剧当成笑话:"后来每次他打完我,我都会带他到庙里烧香发誓,他还曾经在金纸上写下:'我再打你,我一定会死。'(废话,凡人都会死!)从三支香开始烧,每打一次多烧三支,最后那一次,他总共烧了一○八支香发毒誓,但是回家他还是照打我不误!"
拿一○八支香发誓,场面一定很好笑,那么多支香,连抱都抱不住!
打不跑的她死心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丈夫有外遇,她亲眼看到他和一个女人进宾馆,当街叫住他,他狠狠捶她的太阳穴。大女儿放学回家,看到她的伤,说:"妈,离婚吧,你再不离婚,有一天会没命的。"
她把所有做生意赚来的钱都给了先生,自己重新创业。离婚时才三十五岁,至今并无姻缘,只因她再也不敢相信男人的保证。
她的前夫是个典型的"自制力弱、控制欲旺"的暴力狂。连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发毒誓有什么用?她说自己很会做生意,现在本应该过好日子,却因一帖十六岁时的迷魂药误了半辈子。
其实,是两帖迷魂药。一帖是他喂的,另一帖是她喂自己的。第一帖药只能控制她一夜,第二帖叫做认命的药却控制她一生,让她宁可认命、也不要命。
辑1旅途之中我爱你
孤独乃艳遇之催化剂。一个人旅行,
没有旧朋友在旁边监督,灵魂与肉体都忍不住会狂放许多。
"有没有什么好旅馆可以推荐的?"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准备到巴厘岛自助旅行犒赏自己的他问我。
我偏了头想想,问:"你的目的在哪里?"
"认识新朋友,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一样的感觉……"
那么,他并不需要什么"好"旅馆。如果我推荐他去住精品饭店(Boutique Hotel)或五星级饭店,显然他一定会败兴而返。
他需要的是有很多年轻朋友的便宜旅馆,一个房间不多、泳池不大的旅馆,就算里头设备简陋,他也会在里头自然而然认识许多各种肤色的朋友。他会过得无限得意,也会有艳遇。
据我的经验,年轻时旅行千万别装阔。住精品饭店,你多半只会遇到自认为很有品味的中年雅痞;住国际连锁五星级旅馆,也只会碰到甜甜蜜蜜的蜜月夫妻,届时你将发现自己形单影只、无比孤苦;要不,就是碰上一大群参加旅行团的有钱老夫妻。
如果你想要有一点可爱的旅行奇遇,显然应该上网搜寻一下风评还不错的旅馆。我很习惯用英国的网站:totalstay.com预定旅馆,以三、四十美金左右为一日住宿费用,大概三分钟内我就会得到回复。虽然它提供的优惠价未必比当地价格便宜多少,但是相当值得信任,也让不想拖着行李找饭店的旅行者安心。如果我想要碰到一群在旅行中喜欢东张西望、乱走乱看、什么都敢玩的家伙,靠近城市闹区的便宜旅馆显然是最佳选择。
有一年,我从台湾到布拉格再到巴黎,从巴黎到北非马拉喀什,再从卡萨布兰卡飞到威尼斯,然后从罗马回台湾,整整二十多天的行程,大概只花掉六百美金左右的住宿费用。放心,没有一家有跳蚤。
当然,也可以选择当地青年旅馆。不过,如果你不是个习惯睡大通铺、不容易入睡的家伙,倒不需要为了省十块美金(一般此类旅店多在二十美金左右)作这种牺牲。
我曾经有个啼笑皆非的经验。很年轻的时候,某次旅行,有位杂志社的总编辑推荐我:某豪华游轮很好玩,很舒适,里头都是俊男美女。他帮我要到了相当优惠的价格,但上船的第一天,我就大大地后悔了。有俊男美女,没错,但都是银发族。他觉得好玩的,应该是晚上必须穿着晚礼服,装腔作势地扮演泰坦尼克号里的上流社会与船长晚宴,每天吃晚餐前还得精心打扮,连舞厅里头放的都是国际标准舞和"周末狂热"那个时代的音乐。船大部分在海上航行,只能停泊各大港口,下船时间平均四到六小时,在陆地上只能在各大观光地标附近走马观花。
第二天晚上我就开始在船只靠近港口时打包汉堡回到船上,拒绝出席晚宴,那一趟旅行,除了摇摇晃晃的海之外,我最大的收获是:把随身带的书都看完了。
噢,对了,你带的书也很重要。如果你希望有人搭讪的话。带一本别人可能看过的书,或国际流行畅销书,就算是中译本,书名最好有英文。虽然东方女子的艳遇可能性比东方男子高,而且,只要有一头长发,常常就是西方男子眼中的美女,微笑再亲切一点,认识新朋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东方男子想要博得信任感,就要有一点技术了,带一本书是很好的护身符。比如艾伦狄波顿的书,或流行小说如《达芬奇密码》之类的(太高深的书显得惺惺作态),穿得低调整齐一点(切忌像个难民或登山客),至少不容易遭到拒绝。
对于想要有艳遇的朋友来说,富旅行不如穷旅行。年轻漂亮一点的家伙多半是穷的,上天很公平。
人们只要换了个空间,常会有重获新生的感觉,遗忘了一切旧包袱,将自己原来的形象置身度外--尤其是一个人旅行的时候。旅行中会发生什么事,有时真令人难以想象。我有个感叹,"凭我的样子在国内一定找不到好男人"的朋友,在香港旅行时认识了一位英国男子,如今已是一个漂亮小孩的妈,与先生长住纽约。我曾问她,为何只是在同一餐厅吃饭,就走进结婚礼堂?她说,那晚他们都是孤家寡人,吃完饭后,逛了逛街,只好"一起上床"。真的,我看不出她有这么的狂放,从前她简直是"道德重整委员会"的一员,行事一板一眼。
男人也别以为一夜情没啥了不起。有位男性友人出差到东欧,和年轻导游谈了几天缠绵悱恻的恋爱。回台前,他说:我爱你,很希望你到台湾来。回来后,两人继续用MSN热线联络。有几天时间,没看到她上线,某日她打电话来,要他到机场接她。她带了两大箱行李,装了所有家当破釜沈舟地来了。骑虎难下的他,只好为了她挥别本地女友,为自己的艳遇负全责。
孤独乃艳遇之催化剂。一个人旅行,更容易有艳遇。没有旧朋友在旁边监督,灵魂与肉体都忍不住会狂放许多。
辑1离婚与被离婚
女人若想要脱离痛苦的爱情或婚姻,宁可承认自己不够好,
万般委曲求全也没关系--这是男人做不到,也难以理解的。
我大学时代的朋友阿正,在爱情路上向来很匪类,从二十岁拈花惹草拈到现在,不管自己是否有老婆,也不管女方已婚、未婚,只要他高兴,他就打家劫舍、横刀夺爱,至今已经娶了两任老婆,小老婆更是换了无数个,手边还有几个女朋友,目前与第二个老婆分居中。
分居分了两年了,这两年,阿正一直想离婚,与目前的女友在一起。不过,他的老婆一直不肯放人。虽然她也知道,婚姻是无法破镜重圆了,但却犹豫着,是不是该让两个孩子被父母离婚的阴影笼罩。
阿正为了未曾正式离婚的问题很困扰,毕竟新女友吵了好多次。他要我帮他问律师,怎样才能够让老婆签上离婚同意书,他愿意把房子、孩子都给她。我对他的离婚问题保持着一种不太热心的态度,因为,对不起人家的人总是他。
没想到,后来他老婆竟然主动拿离婚协议书来让他签,自己名字下头已经签好了名、盖好了章。
"我很沮丧,"他说。"她想通了和我离婚的理由,竟然是--竟然是因为她想要抽签买信义国宅,如果是夫妻,必须要两人都没有房子才有资格……气死我也。"
"你有什么好生气的,"我说:"这不是你最渴望的事吗?"
"你不了解男人,这样让我觉得……觉得……毫无尊严!她怎么可以为了区区一点抽签的权利,只是抽签而已耶,又不一定会中签--而跟我离婚!"
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笑道:"那有什么关系?目的达到就好,管它动机是什么,不是吗?"
他完全不认同我的说法,就是不能接受,在老婆心中,信义国宅的抽签资格比他重要。虽然,他老早就表示,他不爱她了。恳求的人换成老婆,而他坚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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